最近王雷的 “卖鱼哥” 商标在中国被抢注,引起市场一片哗然。根据王雷在其面子书的帖文,“卖鱼哥”商标是一名马来西亚的网民帮他设计,去年 4 月开始使用,然后也在去年的 7 月在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和新加坡4 个地方申请商标注册。结果在中国的商标申请被驳回了,原因是该商标已经被一位来自福建省的冯姓申请人早一步在 6 月申请注册。王雷随后通过律师提出上诉,据说也不成功。
商标被抢注不是新鲜事
其实, 商标被人捷足先登即使在马来西亚或其他国家并不是新鲜事,在中国被别人抢注更是时有耳闻。只是每个国家在应对这样的情况的法律程序和举证责任都不一样,所以同样的事实背景在不同的国家可能会出现不一样的结果。
简单的说说中国商标注册的程序。中国的商标申请是根据 “先到先得” 的原则,即谁先提交申请注册就有优先权。在提交申请后, 商标局就会审核商标申请。除了看看有没有类似的商标,也会审核是否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比如是否违反当地的民情和道德标准。
如果申请核准了,在接下来的三个月的公告期没有被第三方反对,商标就能成功注册。中国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也是十年,然后每十年再更新注册。
一般商标申请能在 一至一年半内完整注册程序。可是如果遇到“卖鱼哥”这样的情况,需要一次甚至几次的上诉,就可能要耗时数年。 根据王雷的阐述,我们猜测现阶段还在商标局的权限内进行上诉。如果上诉失败了,接下来的战场就会是法院。
除了上诉,也可以提出异议
现在王雷除了针对他的“卖鱼哥”商标申请提出上诉,也可以在该冯姓申请人的商标进入公告期后提出异议,反对他的商标注册,为自己争取主动权。 欲在中国反对一项商标申请,一般是基于以下理据.
(i) 反对人在之前已经在中国申请 或 注册该商标
(ii) 反对人与申请人有代理人,商业或其他关系
(iii) 在中国境内已有其他优先法律权利 (如版权),或者先前已使用该商标和建立一定的声誉,或者证明对方是恶意抢注。
根据王雷的帖文,我们估计他只能根据以上第三点来反对对方的商标注册。可是这些理据要站得住脚,他必须要有很强 和大量的证据来证明他在 6 月之前在中国境内已经广泛使用“卖鱼哥”商标和建立了一定的知名度。这些证据可以包括销售额和发出的发票,所花费的营销成本,广告投放,民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和当地经销商签订的合约等等的材料证明。
商标还是尽早注册为上策
商标是兵家必争之地,当你在犹豫是否要注册的时候,往往就会有人果断的把它拿下,勿论对手心存恶意与否。因此,一旦品牌确定了,最理想的情况就是在开始对外公开前就迅速往有兴趣拓展的国家把商标注册起来,免得夜长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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